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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董学立教授来我院讲学

时间:2020-12-08 点击:

2020年12月4日,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学立做客“鹅湖讲坛”,作题为《担保物权的结构模式与规范表达》的主题演讲。讲座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主持。



董学立教授从《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原则入手介绍了我国现行典型与非典型担保合同中不同种类担保物权内容存在相互重复的情况,回顾了中国担保物权制度的演变展示了我国不动产担保物权从多元到一元,而动产担保物权从一元到多元的历史转变。董教授从物权制度三大原则出发,指出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中的“物权法定”内容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董教授以让与担保合同与动产购置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等担保合同为例证明在现行的典型与非典型担保中,很多担保合同的内容是相同的,进而主张要根据权利的实质——内容来进行分类。他指出我国目前担保物权的多元结构和多元规范的范式有与生俱来的缺陷,例如分块的动产与不动产制度缺失统一的规范,存在规范重复、不一致的分层结构缺陷,建议发挥准用规范的作用,选择一元结构与一元模式的立法方案。董教授预测未来二三十年我国担保规则将比较混乱,担保部分或有单独立法的可能。



报告结束后,董学立教授与现场的老师同学进行了探讨。童志锋院长对董学立教授此次来我院交流表示感谢,并呼吁有志继续深造的硕士研究生积极考博。最后,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程凌    初审:郭静忆    终审: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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