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说明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青年项目)
以研究报告、专著或论文结项,所需材料包括:(1)结项审批表(一式4份);(2)成果简介(一式4份);(3)研究报告或书稿(9套);(4)论文复印件(3套);(5)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研究成果应标注“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处输入项目名称、编号)成果”等字样。(注:结项审批表中“经费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到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并附财务处打印的“凭证细目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研究报告或书稿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单位信息;以专著结项的,先报送打印书稿,待通过全国社科规划办结题鉴定后再自行出版。)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结题所需材料包括:(1)结项审批表(一式2份);(2)成果简介(一式2份);(3)书稿(3套)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注:本类项目必须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结项审批表中“经费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到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并附财务处打印的“凭证细目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书稿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单位信息。)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事项的办理通常在项目预期完成当年12月,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下发通知。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2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研究成果应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此处输入项目编号)”字样。(注:结题报告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需本人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科研处负责人签章,“经费使用说明表”需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盖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国家基金委员会决定在2009年度项目结题报告中全面推广使用“成果在线”系统,(网址:http://rol.nsfc.gov.cn)请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通过“获取基金委成果在线密码”功能获取登陆“成果在线”系统的帐号和密码,按照要求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检索和收集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并以规范格式将项目成果直接导入结题报告。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说明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需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此处输入项目名称、编号)”字样,另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结题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2)项目成果原件4套;(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注:终结报告书中“项目经费支出表”由课题负责人到财务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