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党群工作 | 社会服务 | 学生工作 | 校友专栏 | 信息公开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科研(旧)>>研究生教育>>正文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三助工作考核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报的通知

2012年06月04日 09:5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三助津贴发放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各设岗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各设岗部门应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等方面对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填写好《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考核表》,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其中工作量请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间填写。

2.汇总在岗研究生的津贴发放情况。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参照在岗研究生的考核情况,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工作量,编制《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审核。

3.申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三助岗位。由设岗导师或部门填写《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岗位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三助工作负责人,经学院(部门)审批后,形成《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审核。

其中,每位导师申请的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助研岗位不超过2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含10、11级)的25%如有导师愿意承担全部岗位津贴,则其岗位申请数量不限。

4.上述各类表格详见附件。其中《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12日前上交研究生处学籍管理与思政教育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经审核签字后,于6月15日前上交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考核表》

2.《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岗位申请表》

3.各类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2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增选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