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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选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2年06月01日 12:5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现在全校范围内增选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成为MBA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背景;
2.具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近3年在国家一级刊物(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最新标准)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
(2)近3年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20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1项;
(3)有丰富的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
二、时间安排
1.6月5日之前教师向本人学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相关学院提出审核意见;
2.6月8日前,各学院汇总后报MBA教育中心;
3.6月12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议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
4.6月中旬,校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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