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正泰品学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学院评定人选:17民商法学 冯秋翔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3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23日下午四点前反馈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6735409 俞玲玲
86735859 陈伟
法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二批查重和匿名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和匿名评审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