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办公室、学生各班:
为统筹安排好学院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同时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经研究,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与教职工轮值轮休
1.学生:2024年1月15日(周一)起放寒假。
2.教职工:2024年1月22日(周一)起轮值轮休。
(1)1月22日至2月8日,2月18日至2月24日的工作日学院安排教职工到校到岗轮值,轮值期间上下班时间为:9:00-11:30、13:30-16:00。
(2)2月9日至2月17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八),学院实行电话值班,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到校到岗。
(二)新学期开学
1.学生:2月25日(周日)报到,2月26日(周一)起正式上课。
2.教职工:2月25日(周日)起正式上班。
二、法学院寒假工作安排
1.寒假期间,因故确需留校的学生,须提前办理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学院管理。分门别类对留校及离校学生制订“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2.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同时配合学校统一部署,严格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及时全面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从严从细排查短板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强化舆情管控,做好舆情、校情联判联动,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3.要做好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和反诈防骗教育工作,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结合实际做好困难党员、困难学生、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工作。
4.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实习实训安全。
5.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6.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率先垂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提倡廉洁、节俭、文明过节。
法学院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