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评选2015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周文章同学为法学院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4:00前向法学院419办公室反映。
电话:86735409 俞玲玲
86735859 陈伟
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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