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终审,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5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6日14:00前反馈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统一反馈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法学院421室;电话:0571-86735765,王老师;邮箱:wanglonghui219@zufe.edu.cn。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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