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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02-04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为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不信谣、不传谣,直面疫情,消除恐慌。掌握科学知识,积极采取防护措施,注意每日官方资讯中的正面信息,特别是事实和数据,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舒缓压力。不道听途说,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

二、密切关注身体健康,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如果师生曾到过湖北、温州、台州等地区,或接触过从以上地区回来的人员,请自觉居家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切勿接触别人。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追踪和排查等工作,并向学院报告情况。

三、全院师生每日报送健康状况。按照学校《关于开通每日师生健康状况申报应用的通知》要求,自2月4日起,全校师生需于每日下午4点前在线通过微信企业号“浙财彩微”的“师生健康状况申报”微应用,报送每日个人情况。请全院师生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保持通信畅通,并如实准时报告个人情况,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院师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官微与通知,不提前返校返岗。按照学校《关于寒假期间师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返岗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推迟至3月2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以返校通知为准。在学校未发布正式返校通知前,全院师生不得提前返校。未经批准,不听劝阻擅自返校的,将视情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纪律规定从严处理。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

五、全体行政人员实行“云办公”,确保学院学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即日起,全体行政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做好“云办公”,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平稳地开展。

六、学校各部门针对疫情所调整的具体工作安排请全院师生严格按照各部门下发的具体通知与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七、学院组建了防疫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团队,如学院师生在疫情期间有任何相关心理不适的问题,可以直接或通过辅导员联系咨询工作团队。团队志愿者:王春霞、王婷,联系人:姚秀芬18814863393


法学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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