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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唐勇教授在《政法论丛》发表学术论文

时间:2026-08-07 点击:

近日,我院唐勇教授在《政法论丛》(2026年第4期)发表题为“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根据”的学术论文。《政法论丛》是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内容摘要:立法根据是地方立法理论的基础问题,也是地方立法文本起草实践中最先遇到的问题。从权源上看,地方立法权从属于国家立法权的地位决定了地方性法规应当通过立法根据来表明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并未侵入国家立法权的权限范围。从法源上看,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根据应当是作为上位法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还应当以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为立法根据。地方性法规不宜将宪法列为立法根据,也不宜单独将“国家有关规定”列为立法根据。在技术层面,立法根据条款的表述可以根据执行性地方性法规、自主性地方性法规、先行性地方性法规三种类型进行规范设计,同时考虑区域协同立法和经济特区法规等特殊形态。

(一审:黄丽萍;二审:姚秀芬;三审: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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