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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5年11月本科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时间:2015-11-13 点击:

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确定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分子40名,名单如下:

13法学1班:陈思睿、刘立萍

13法学2班:郝旭明、沈君祎

13法学3班:党嘉利、周丽莎

13社会工作:朱立丰、朱妍歆

14非诉实验班:王霞、孙凯

14法学1班:胡晨、曾钰婷

14法学2班:吴易芳、王楷文

14法学3班:曹子舟、刘娟

14社会工作:陈佳珏、石奇云

15非诉实验班:倪聖凯、艾嫚婷、王婧鹏、刘思羽

15法学1班:李明贵、周意娟、吴娇燕、成明慧

15法学2班:卿水清、李雨岚、潘旖珂、李冠杰

15法学3班:章超钧、朱梦溶、李萌、周艳、冯雨禾

15社会工作:李嘉骏、黄鑫柯、王宇哲、刘圣妍、贺文迪

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团委(电话:86735765)、党总支(电话:86735859)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总支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5年专题研讨会论文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郑元波顶风违纪问题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