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党群工作 | 社会服务 | 学生工作 | 校友专栏 | 信息公开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科研(旧)>>科学研究>>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2年04月16日 12:54  点击:[]

各学院、部门:

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现开始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教师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努力增强教师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

二、立项类别、数量和经费

2012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择优遴选设立。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60项。重点项目由“省师范教育科研基金”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三、项目申报要求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应紧密结合当前教师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国家与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热点与难点问题等进行研究,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改革的实践和探索。申报重点项目要求研究内容必须是我省或本地区教师教育中的重大或全局问题,其研究成果必须为我省或本地区教师教育模式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创新与政策制定等所应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2012年申报项目范围参照《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指南》,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即第一申报人,下同)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在上届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中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已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有独立开展与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与精力,能切实承担从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也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合作意识及时间精力;能形成结构比较合理的年龄、知识、学科及学术梯队。

(四)已在其它相应层次立过项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六、申报办法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419前申报书一式6份及电子稿交科研处,逾期不候。

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

附件: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指南.doc

附件: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上一条: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12新修订) 下一条: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Copyright © 2011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