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党群工作 | 社会服务 | 学生工作 | 校友专栏 | 信息公开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科研(旧)>>教学改革>>正文
 

关于申报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13年09月01日 08:5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见附件1)精神,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要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项目设计应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面向全校教师公开申报,2013年我校立项名额为18项,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18个项目并经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三、申报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项目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正在日常教学中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教师结合改革实践过程申报该类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及本部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0571-87557067 15925665959

本次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教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Copyright © 2011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