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指示,现将2014-2015-1学期期末监考的安排(请见附件)公布如下,和以往一样,18周为选修课考试,19周为必修课考试,请老师核对自己所授课程的考试时间,如有问题可与我联系。并且请提前考试的老师在我这报备一下。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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