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本科生综合导师的选聘工作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三个志愿不得相同。第一志愿的教师有优先选择权,以此类推。
每个教师自愿选择的学生数不得超过5名,超过部分学院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双向选择结束后,学院将对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统一进行适当的调剂。
学生第一次填报志愿由各班学习委员组织落实,并于6月12日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法学院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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