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巡考反映,下午14:30-16:30的监考,有个别老师,不到收卷结束,就提前赶4点半的班车去了,教务处紧急通知,此类事件如再发现,就按教学事故处理。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教务处2012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及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法学院201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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