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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16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补充通知

2020年02月27日 13:03  点击:[]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据我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法学院16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补充规定。

一、毕业实习形式和要求

毕业实习分为:校外实习和校内实习两种,其中校外实习分为远程办公和现场办公(疫情期间现场办公需要学校审批),校内实习分为课题实习(参加老师课题,或者老师布置课题)和虚拟实习。目前没有可以远程办公的实习单位或者没有课题参加的同学,可以选择虚拟实习。

二、毕业实习的指导

(一)校外实习:要到校外单位现场办公实习的,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校园网服务大厅申请)、学院初审,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校内实习

1、 课题实习

学生可通过参与导师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导师给学生布置研究课题的方式完成校内实习。课题方向、题目的选定可与导师沟通确定,也可由导师确定。

2、 虚拟实习

详情请见教务处稍后的通知

三、学生毕业实习成果

(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

1)上学期已完成校外单位实习的同学,所提交的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2)对于尚未实习,通过校内实习的方式完成实习的学生,须提交课题实习完成情况报告或虚拟实习报告。

3)上述所形成的报告均已电子版形式上传系统

(二)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

1)实习结束时,如果是校外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反馈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附件1

2)参加校内实习(虚习实习、课题实习等),实习反馈表由导师填写考评意见、二级学院盖章。(附件23

3)最后都要以图片形式上传到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 纸质需要上交教学办公室。


四、毕业实习材料提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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