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级各班:
为规范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推免工作视频会议”及《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以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原《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浙财大法〔2026〕3号)同时废止。学校等上级部门如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文件执行。
法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