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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点击:

各系、各办公室、学生各班

为统筹安排好学院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同时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经研究,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与教职工轮值轮休

1.学生:2022年12月24日起正式放寒假。

2.教职工:2023年1月3日起轮休轮值。

(1)1月3日至1月20日,1月28日至2月9日,每周四到校到岗轮值,轮值期间上下班时间为:9:00-11:30、13:30-16:00,其余工作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轮值方式,利用“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等平台解决和处理好师生需求。

(2)1月21日至1月27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六)实行电话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到校到岗。

(3)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元旦小长假教职工照常放假。

(二)新学期开学

1.学生:2月12日报到,2月13日起安排考试。

2.教职工:2月10日(周五)起正式上班。(2月11日、2月12日正常上班)

二、法学院寒假工作安排

1.寒假期间,因故确需留校的学生,须提前办理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学院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分门别类对留校及离校学生制订“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2.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同时配合学校统一部署,严格校园防疫责任体系的落实,及时全面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从严从细排查短板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强化舆情管控,做好疫情、舆情、校情联判联动,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3.全院师生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做到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4.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确需来访的,需填报并通过访客进校申请,测体温、戴口罩、核验身份后方可入校。

5.要做好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结合实际做好困难党员、困难学生、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工作。

6.学院将根据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第一时间公布,请师生关注。

7.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8.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9.注意假期各办公室、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教师在离开办公室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确保办公室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法学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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