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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17级综合导师学生部分选择已结束,每个学生填报三个志愿。(学生选择名单见附件1)第一志愿的教师有优先选择权,以此类推。
每个教师可自愿选择的学生数:法学不得超过4名(普通班3人+非诉班1人)、社会工作不能超过2人,超过部分学院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双向选择结束后,学院将对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统一进行适当的调剂。现提供学生入校以来的成绩(附件2),供参考.请各位老师4月17号前将自己的选择反馈给童莉。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