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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2017级非诉法律实验班招生公告

时间:2017-09-06 点击:

2017全体新生:

非诉法律实验班系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熟悉非诉业务的主要类型与业务流程,具备从事非诉法律业务能力的法科学生。为了顺利完学生选拔招收工作,特发布本通知。

一、 选拔对象

2017级全体新生(不分文理科)都具有报名资格,每位学生只能报考全校一个实验班。

 

二、 考核方式

实验班选拔采用“高考成绩+面试”的方式,比例为50%+50%

 

三、 招生流程与时间

1、 201798日,法学院发布招生公告;

2、 2017921日,进行招生宣讲。时间:21号19:00,地点:4号楼101教室

3、 2017921-22日,学生提交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2号下午4点,逾期不候。

4、 2017923(周六全天),面试;

5、 2017926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四、 报名方式

学生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并按时提交纸质报名表至法学院教学办公室(4号楼419办公室

 

 

五、 面试

实验班选拔的面试由法学院教师、校外律所实务导师组成面试组,对报名学生进行逐一测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表达、仪表以及专业潜质。面试组成员独立对学生进行打分。

 

六、 录取

面试结束后法学院结合高考,面试两块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计算分数,以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30名学生,成绩相同者取高考成绩高者,组成非诉法律实验班。

    实验班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学期及以后的转专业。

 

七、 考务联系

联系人:童老师,电话:86735748;办公室:4号楼419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见法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 附件【报名表2017.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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