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公布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14〕16号),我院“非诉法律实验班”获准立项。现就下学期的相关课程(见下表)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课教师的选拔工作,具体要求请参照实验班师资管理方法(附件1),有意向的老师请于4月12日前将课程申请表(附件2)发至邮箱:tongli223@163.com.
课程 |
班级 |
国际贸易法律实务 |
14法学实验班 |
国际私法 |
15法学实验班 |
财税法 |
15法学实验班 |
法理学(2) |
15法学实验班 |
知识产权法与实务 |
15法学实验班 |
刑事诉讼法学 |
15法学实验班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me |
15法学实验班 |
建筑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 |
15法学实验班 |
证据法 |
15法学实验班 |
法律谈判与辩论 |
15法学实验班 |
中国法制史 |
16法学实验班 |
债权法 |
16法学实验班 |
刑法分论 |
16法学实验班 |
法律逻辑学 |
16法学实验班 |
环境资源法 |
16法学实验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