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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运作程序与票决规则

时间:2022-12-01 点击:

为了保证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运作程序与票决规则。

一、原则

1.严把教师政治素养关,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首位,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考核推荐组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3.所有申报人一并参加学院统一推荐。

4.考核推荐过程中要有重点地考核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服务能力,引导教师安其位、尽所能,发挥各自特长为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出贡献。

二、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资格审核情况、政治审查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须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3)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确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结果及推荐排序。

(4)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委每人一票,按照申报正高和副高分类分别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鉴于申报人均已通过学校资格申报资格认定获得参评资格,送审论文已达到参评标准和要求,因此,若推荐组专家认为申报人存在不予推荐情形的,应当提请会议单就是否推荐进行表决。表决票设“推荐”和“弃权”两个选项。申报人获得“推荐”票达到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则获得推荐资格。获得“推荐”票不到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的,则失去推荐资格。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进入推荐排序和量化打分程序。

3.在推荐排序中,第一位赋值1分,第二位赋值2分,第三位赋值3分,以此类推。排序空缺或并列的表决票无效。

4.量化打分区间掌握在80-100之间,经推荐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对区间做适当调整。分值大小与推荐排序相对应,同一专家对不同申报人的最大分差不得超过参评专家总人数,否则视为无效票。

5.对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产生最终排序结果:

(1)推荐排序赋值总分较小的,排序在先;

(2)推荐排序赋值总分相同的,计算量化打分,量化打分总分较大的排序在先;

(3)量化打分总分相同的,由推荐组正、副组长再次打分,再次打分总分较大的排序在先;

(4)再次打分总分相同的,由推荐组组长确定排序。

四、计票、公示与上报

1.监督组成员设计票人2人,监票人1人,投票表决后进行现场计票。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2.考核推荐组须按学校规定将考核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推荐结果经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人事处。

4.学院纪委对评聘过程全程监督。评聘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评聘工作纪律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5.未尽事宜由教授委员会提出方案,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后,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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