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鼓励学生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就业创业、司法考试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自我提升,法学院与杭州众合万国专修学校协商,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7年评选“众合教育”奖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法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众合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众合教育”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具体实施。
三、步骤
2017年度“众合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请阶段(5月12日-5月15日)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各学生班级成立评审小组;
2、各班组织班级学习有关申请办法,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众合教育”奖学金申请表》,上交至班级评审小组。
(二)评审阶段(5月16日-5月17日)
1、经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后,按1:2名额比例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按照奖学金名额和标准评定,学院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
(三)公示阶段(5月17日-5月19日)
1、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2、三日公示后,审定最终名单。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众合教育”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众合教育”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