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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赴乐清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获乐清市团委表彰

时间:2010-06-03 点击:
2004-8-15 1:55:19
  7月法学院赴乐清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因在实践活动中的出色表现,受到了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乐清市委和乐清市教育局的表彰,荣获“2004年乐清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在乐清市仙溪镇,同学们和当地先进团员就“青年的发展观”作了热烈的讨论,并来到学校,与当地小学生开展交流活动,指导他们的功课;在雁荡茗茶厂和蒲歧镇的水产冷冻加工公司,同学们就有机茶出口的贸易流程法律问题和出口方面的贸易食品安全壁垒问题与厂长经理们作了探讨;在乐清市农业局,同学们和干部群众召开了座谈会,就“三个代表”对乐清市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作用进行讨论等等。
  通过几天的实践活动,同学们一致感觉获益良多,对获得“2004年乐清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荣誉感到兴奋,并表示今后将坚持不懈,在学好知识的同时继续为普及知识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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