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二级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于6月28日召开法学院第四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现请各系、各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发动,做好法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候选人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支持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举措。
2.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般规律,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敢于为教职工说话,乐于为教职工办事,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推选办法:
1.各系、行政办公室在全院教师范围内推荐6位候选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女教师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2.各系、行政办公室将推荐名单于6月14日下班前汇总上交至姚秀芬老师处。
3.经学院审定候选人拟推荐人选,报校工会同意后,将在学院四届一次双代会进行选举。
法学院党委
法学院分工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