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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25 点击: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学校已于11月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以下简称二级“双代会”)需同步换届选举。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经校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二级“双代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原则上应在20143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于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形式

教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一般应召开二级教代会;不足50人的单位,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二级教代会与二级教职工大会职权效力相同。

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大会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和分工会委员会两委合一,执委会可设提案工作等小组,分工会委员会可设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文体工作等小组。

三、主要议题

二级“双代会”的议题应充分贯彻《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职权内容,由各二级工会根据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出。

四、代表选举

(一)代表选举办法:代表一般以系或内设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二)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代表由教职工按在聘教职工总人数的20%-50%直接选举产生,最低不能少于20名。其中教学单位的教师代表名额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女教师代表应占适当比例。非教学单位的一线教职工代表名额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代表条件: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双代会”代表。代表必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四)代表小组的组成:代表可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小组,并推选出组长。

五、委员会组成及委员候选人推荐

(一)委员会组成

教代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数根据单位职工数确定,一般设3-7人。教代会执委会设主任1人,分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可与分工会主席实行互任制。

(二)委员选举

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二级“双代会”采取候选人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由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分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委员候选人及主任、主席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六、大会筹备工作

二级“双代会”换届工作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各单位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并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二级“双代会”的顺利召开。筹备工作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换届各项筹备工作。

具体筹备工作见通知附件,各单位可参照进行。

 

 

附件1:二级“双代会”相关工作安排

 

 

浙江财经大学工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二级“双代会”相关工作安排

 

一、会前筹备工作

(一)成立筹备工作小组,确定代表选举办法、大会选举办法等。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召开二级“双代会”及换届的报告,包括大会组织形式、主要议题,召开时间、议程,代表选举方案和代表资格条件、名额等,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

(二)做好代表的推选、资格审查及代表小组的组建工作,由各代表小组民主选举组长。

(三)认真做好代表提案征集及审查、立案工作。在会议召开前20天发出征集提案通知,明确提案征集的内容与要求等。

(四)各代表小组认真推荐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召开新任小组长和原分工会委员会会议,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参加,根据各小组推荐意见,协商产生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由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大会主席团名单,并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审定。大会主席团应由单位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单位、二级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二、大会期间相关工作

(一)二级“双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本单位领导、学科带头人、党外人士等非二级“双代会”代表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在二级“双代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选举要求。换届一般采用民主直选方式,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可以采用候选人数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或者采用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结果应向大会报告。

(三)召开预备会议。议题一般包括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听取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等。表决一般采用举手方式。

(四)召开正式会议。议题一般包括领导致开幕词;听取行政工作报告、单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单位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收入分配及其他有关教职工权益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单位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民主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进行分组讨论;讨论形成大会决议。

(五)大会选举及闭幕式。议题一般包括通过选举办法及监、计票工作人员名单;大会选举;宣布选举结果;通过有关工作报告决议;通过有关工作报告;通过大会决议;领导致闭幕词等。

(六)二级“双代会”建立代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或教代会执委会制度,履行闭会期间二级教代会职权。

三、大会报批手续

(一)召开预备会前两周将《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预报告表》送至校工会。

(二)大会召开前,会议议题须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批准;教代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的建议名单必须在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同意后,方可组织大会选举。

(三)大会结束后,填写《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情况报告表》,大会选出的教代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等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批复,本单位党组织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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