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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职责分工

时间:2020-12-11 点击:

姓名

职务

职责

备注

李春燕

主席

1.组织制定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常规性活动。

3.协助校工会、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姚秀芬

副主席(兼财务委员)

1.负责分工会经费的审核与报销。

2.协助分工会主席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常规性活动。

3.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三育人”、“最美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家庭事业兼顾型先进个人”等工会系统荣誉的推荐工作。

4.协助分工会主席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王龙辉

福利委员

1.了解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听取并及时向学院反映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落实校工会的职工福利政策,拟定分工会的职工福利方案。

1.各委员组织完成活动后,形成相关新闻报道初稿,报工会主席审核,必要时报学院党委同意,交宣传委员统一对外发布。

2.完成分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协助主席、副主席、其他委员开展相关工作。

宣传委员

1.配合学校开展有关工会工作的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负责分工会各类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

郭富民

文体委员

1.拟定分工会的年度文体活动计划。

2.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施旦旦

女工委员

1.拟定分工会女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包括“三八妇女节”期间的相关活动。

3.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青工委员

1.拟定分工会青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教职工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

3.了解青年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基本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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