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学四史、践初心、担使命”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荐相关作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现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的相关部署及省教育厅党委、学校党委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学院开展以“学四史、践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学四史、践初心、担使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高校师生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党成立以来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党领导人民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来之不易,深刻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从中深入学习领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持续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学习活动。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论述,融入思政课教学。用好浙江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等教育网络平台,相关学习辅导读本、参考资料提纲、抗疫思政资料包等资源素材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下载。
(二)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立足南湖**纪念馆、温州浙南(平阳)**根据地旧址群、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群、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浙西南**根据地旧址等红色阵地,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时代新人。充分挖掘“三个地”的政治资源,充分挖掘背后的红色故事和蕴涵的**精神,用好用活线上线下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积极参与“我心中的思政课”微电影创作和“网上重走长征路”高校大接龙活动。
(三)开展题库征集及竞答争先活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知识、长征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抗疫斗争等重点内容,以文字表述、绘画创作、影音作品相结合等方式生动编制特色竞答题目(出题要求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高校提交的题目进行评审,并汇总形成我省特色竞答题库,择优报送教育部。在此基础上,举办第三届“卡尔·马克思杯”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请每个教工党支部于11月25日前报送题库1份。
(四)开展青年师生宣讲活动。贯彻全省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工作现场会精神,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生新思想宣讲团,面向广大学生开展宣讲。省教育厅将组织省高校思政微课大赛决赛获奖优秀师生宣讲员到各高校开展思政公开课巡讲。开展“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微宣讲比赛活动,组织高校青年师生和广大青年宣讲员,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自己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开展微宣讲(参赛要求详见附件2),请每个党支部于10月31日前至少上交参赛作品2份。
(五)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通过参与社会实践、科研项目所历所获所悟,抒发爱国热情和强国志向,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争做时代新人,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进一步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的坚定信念(详见学习强国浙江平台)。请每个学生党支部于11月10日前至少上交征文作品2份。
(六)开展党史党建名师大家进校园活动。结合“奋斗的我,最美的国”先进人物进校园、“寻找身边的感动”系列活动、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工作,广泛邀请党史党建专家、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先进人物、党员榜样、优秀企业家等先进群体进校园,给青年学生讲经历、讲信仰、讲爱国、讲奉献,引导广大师生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伟大成就,树立家国意识,厚植爱国情怀。积极参与“口述校史 薪火相传”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征集要求详见附件3),引导师生挖掘校史、校训、校歌中的红色教育元素,做校史故事的口述者、传播者,大力弘扬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请每个党支部于11月5日前至少上交视频作品1份。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统筹推进。各党支部要加强专题研究,做好组织动员,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相关知识学习的内容安排、任务清单、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将其纳入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日团日、主题班会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二)广泛宣传推广。要积极探索提炼组织参与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加强分工协作、创新方式方法,鼓励引导师生积极参与。
(三)持续深化成效。要结合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就业创业、“青春告白祖国”等工作,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深化教育成效。
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组织员处。联系人:杨雪,电话:0571-86735765,邮箱:304521057@qq.com。
附件:1.“网上重走长征路”暨推动“四史”学习教育活动题库出题要求
2.“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微宣讲视频征集要求
3.“口述校史 薪火相传”视频征集相关要求
法学院党委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