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努力提升我省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扶持和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和优秀学者的支持力度,不断壮大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和研究实力,2014年决定实施“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计划。该类课题面向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可从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等二级学科入手,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新发展,作出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概括和新思考,提出前沿性观点,不断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计划首期资助6—7个重大项目(以后每年立项2项左右),每个重大项目可包含2—3个子课题。资助周期为二年,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不少于1:0.5经费配套承诺。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专著,在研究周期内必须在一级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作为阶段性成果。
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资格:我省高校、高职院校、各级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社科研究机构
2.首席专家资格:(1)首席专家必须是我省学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设一名。(2)有各类在研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拿已立项课题申报,如需申报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此次其他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各科研单位原则上申报一项。由省社科规划办聘请省内外专家组织评审,并负责立项、管理。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1份,其中1份原件、10份复印件,《申报表》电子版(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1份(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相关材料请登录浙江社科网下载。《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 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