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3〕298号)、《关于做好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委员会评审,确定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人选如下:
拟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人选:
2023级社会工作 王家琳
2022级法律(非法学)华子樱
2022级法律(非法学)李沅青
拟推荐参加校竞争性评审人选:
2022级民商法学 管琳娅
最终结果需待学校终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11月11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实名反馈至奖助学金评议委员会407办公室。
联系人:封老师,电话:87558364,邮箱:fhf@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