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法学专业新生:
MAQ型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是贯彻国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要求,以学校“新财经战略”为指引,以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的实验班。实验班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有品德(Morality)、有能力(Ability)、有素质(Quality)的MAQ型法治人才,全力打造法学专业的MAQ型“浙财金生”。
【实验班特色简介】
实验班致力于法学专业的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是学院法学专业中的引领性和示范性班级。该班级在师资团队、评奖评优、实习团建、科研竞赛、出国考研等方面展开试点,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培养。
1.精选任课教师。实验班课程教学工作由学院优质师资承担。
2.实行奖学金全覆盖。实验班每位学生每学年均享有600元奖学金(该奖学金不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3.定期开展实习和团建活动。从大一开始为实验班每位学生配备资深律师作为实务导师(延续非诉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律所实习机会、法院检察院参访机会;每月开展班会及团建活动。
4.丰富科研竞赛机会。鼓励和指导实验班学生参加挑战杯、新苗项目、导师课题、省法学会下辖研究会征文、法科征文比赛等科研竞赛活动,冲击获奖、立项和文章发表。
5.提供出国考研指导。为实验班学生定制升学计划,全过程提供升学指导。
6.组织研究生朋辈帮扶。建立实验班学生与学院研究生联系机制,形成良好朋辈关系,为实验班学生提供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经验和帮助。
【选拔工作展开】
一、选拔对象
面向2024级法学专业各班级全日制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除外)。
二、选拔名额
2024年实验班计划在全院新生范围内选拔30人,在大一春季学期独立成班。
三、选拔方式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
四、选拔流程
1.2024年9月12日:发布选拔通知;
2.2024年10月21日-10月24日下午4点:学生报名(提前报名无效);
3.2024年10月25日:学院审核,发布报名名单;
4.2024年11月3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与校庆冲突则改期);
5.2024年11月5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五、报名方式
学生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期限内将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提交至法学院(4号楼)421办公室(徐稼钰老师)。
六、选拔规则
1.笔试规则
笔试试卷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和英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考试范围为马工程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绪论、第1-7章,法理学考试范围为马工程教材《法理学》导论、1-7章,英语考试题型为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法理学》课堂教学进度尚未覆盖的章节,请提前完成自学。
笔试试卷总分:150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法理学共占100分,英语占50分。
笔试时间:两小时。
2. 录取规则
录取总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分(教务处提供)和笔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式:高考成绩折算分*40%+笔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笔试成绩亦相同者,优先录取笔试中英语成绩较高的。
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学生”,其他学生简称“普通学生”)无高考成绩折算分,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录取情况。特殊学生笔试成绩高于总成绩排名前30的任何一位普通学生笔试成绩的,或者特殊学生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排名前30的任何一位普通学生笔试成绩且笔试中英语成绩较高的,则特殊学生进入拟录取名单;普通学生从总成绩排名第30位末位开始淘汰相应人数。
【注意事项】
1.实验班推出的目的在于对基层教学组织改革的试验,其地位和性质并不高于法学专业其他各班。实验班学生在学籍管理、入党名额分配、交换生选拔等涉及学院公共资源分配方面不享有特殊地位。
2.实验班吸收原“非诉法律实验班”的经验,延续原“非诉法律实验班”实习实践的运作机制,在学院不再另设“非诉法律实验班”。
3.实验班学生不得再申请学校专业(类)准入。
4.实验班学生除执行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退出实验班:
①每学期有课程(含体育)不及格者,下一学期退出实验班。
②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9者,下一学期退出实验班。
③自愿申请退出。
退出实验班的同学转入法学专业其他班级。
1. 实验班名额补录
在实验班名额出现空缺时,学院将启动补录工作。补录规则另行制定。
2.咨询方式法学院421办公室,徐稼钰,0571-86732955
法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