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人才工程
教师风采
校外师资
人才招聘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
学科建设
科研管理
学术成果
学术交流
法律实验教学中心
研究院
党建纪检
工会之家
合作交流
教育培训
学生活动
学工通知
学科竞赛
贫勤助贷
通知公告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党务公开
院务公开
规章制度
2010级本科生综合导师的选聘工作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三个志愿不得相同。第一志愿的教师有优先选择权,以此类推。
每个教师自愿选择的学生数不得超过5名,超过部分学院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双向选择结束后,学院将对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统一进行适当的调剂。
学生第一次填报志愿由各班学习委员组织落实,并于6月12日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法学院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