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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05 点击:

一、结题对象

本次校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主要面向2010年度立项的校教学研究重大课题及2010年底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其余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如已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题要求,也可提出结题申请。

二、结题申请条件

1.按照2010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文件要求,2010年度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出结题申请:重大项目结题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5000字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章(不含增刊、论文集),且课题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一般项目结题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章。除发表文章外,校教学研究课题重大项目与一般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2.其余年度立项的校教学研究课题应符合当年课题立项文件中规定的结题要求,才能提出结题申请。

三、结题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结题申请书(附件1),将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稿交至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已发表的论文需附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成效的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至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管理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项目由法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3-6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专家组成员中学院(部)外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教学管理研究课题、以及其它部门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项目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延期结题要求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课题实施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2),6月12日前交至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延期结题的时间不超过半年。

法学院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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