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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5年4月本科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时间:2015-04-07 点击:

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确定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分子25名,名单如下:

12法学1班:谢惠凯、杨小强

12法学2班:吴玥、张琰、章婧琪

12法学3班:季黎颖、郑陈红

13法学1班:白俊丽、胡重阳

13法学2班:程婷、陈素萍

13法学3班:周鹏、金小强

13社会工作::周围昕、李莹

14非诉实验班:田宏成、林芳臣

14法学1班:李政一、韦达

14法学2班:冯树赟、王梓

14法学3班:张洁、姚雨漫

14社会工作:张佳、东飞燕

公示期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团委(电话:86735765)、党总支(电话:86735859)

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总支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法学院各党支部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扎实做好党代会推荐提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