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班:
为进一步推进法学院团学工作的开展,加强制度化管理,巩固学风建设成果,促进学院就业情况不断提高,同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主动性高的学生干部管理队伍,在学生干部中中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法学院学生工作的全面开展。经院党总支同意,现将我院2013年度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竞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公开面试竞选,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二、竞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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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门   | 
 职 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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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团  | 
 分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  | 
 1名 
1名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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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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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就业自助中心   | 
 副主任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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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部  | 
 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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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  | 
 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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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管中心   | 
 副主任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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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中心   | 
 副主任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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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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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副主任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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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部  | 
 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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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自律部  | 
 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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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部  | 
 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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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部  | 
 副部长  
艺术团副团长  | 
 2名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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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部  | 
 副部长   | 
 2名  | 
 
三、报名条件 
法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关注学院长期发展,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品学兼优者优先录取,已担任学生干部者作为重点考察对象。
四、竞聘办法 
1、报名 
报名者填写竞聘表,竞聘各部门副部者于2013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稿交至各部门现任部长处,竞聘主席团成员者及各部门部长收集的竞聘表于2013年6月17日21:00前将电子稿交至办公室(邮箱:878287069@qq.com),由现任主席团进行资格审核。
2、竞聘 
采用公开竞聘的办法,通过面试的形式,充分考虑以往表现,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和现任主席团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结合岗位需求确定最后职位。面试时间暂定于6月18日下午,请面试者于17日前上交一份学生活动策划书(主题自拟)。
3、公示 
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为期三天接受民主监督,最后确定新一届分团委、学生会团队名单,到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初予以发文公告,并于学期初进行岗位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没有报名的职位,采用委任制产生。
2. 对本次选举办法以及机构设置等任何环节有任何疑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缪沈靓、学生会主席吴翰佩咨询。
联系方式:缪沈靓527581、吴翰佩527535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