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学生通知 > 正文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3-25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

教职工: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学生: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11年3月25日

上一条:法学院2011年4月行政管理岗位工作计划表

下一条:《经济法》授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