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学院团学工作的开展,加强制度化管理,巩固学风建设成果,促进学院就业情况不断提高,同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主动性高的学生干部管理队伍,在学生干部中中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法学院学生工作的全面开展。经院党总支同意,现将我院2011年度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竞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公开面试竞选,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二、竞聘职位 
| 部 门  | 职 位  | 暂定人数 | 
| 主席团 | 分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 | 1名(09级) 1名(09级)  3名(09级) | 
|  |  |  | 
| 分团委 |  |  | 
| 学生就业自助中心  | 副主任 | 2名(10级) | 
| 组织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宣传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社管中心  | 副主任  | 2名(10级) | 
| 新闻中心  | 副主任 | 2名(10级) | 
|  |  |  | 
| 学生会  |  |  | 
| 办公室  | 副主任 | 2名(10级)  | 
| 学术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生活自律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实践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文艺部 | 副部长  艺术团副团长 | 2名(10级) 2名(10级) | 
| 体育部 | 副部长  | 2名(10级) | 
| 合计 |  | 29名 | 
 
备注:各部门部长由现任部长留任,如有特殊情况,请现任部长与主席团联系,经批准后可做调整。
三、报名条件 
法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关注学院长期发展,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品学兼优者优先录取,已担任学生干部者作为重点考察对象。
四、竞聘办法 
1、报名 
报名者填写竞聘表,竞聘各部门副部者于2011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稿交至各部门现任部长处,竞聘主席团成员者及各部门部长收集的竞聘表于2011年6月17日21:00前将电子稿交至办公室(邮箱:lsn_sophia@163.com),由现任主席团进行资格审核。
2、竞聘 
采用公开竞聘的办法,通过面试的形式,充分考虑以往表现,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和现任主席团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结合岗位需求确定最后职位。
3、公示 
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为期三天接受民主监督,最后确定新一届分团委、学生会团队名单,到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初予以发文公告,并于学期初进行岗位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没有报名的职位,采用委任制产生。
2. 对本次选举办法以及机构设置等任何环节有任何疑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冯雪钰、学生会主席王巧辉咨询。
联系方式:冯雪钰 502184、王巧辉 656303。 
竞聘表.doc
                      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1年6月14日 
(初审:张诗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