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资助对象管理办法》要求,经学院资助对象工作小组评议,学院党委审核,我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名单详见附件),现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5日下午14: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院将严格按照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电话:0571-86735765,邮箱:27178983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