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及法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资助认定小组审核,现公示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名单2人,公示日期10月30日至11月3日。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统筹调配安排,法学院目前可以分配2个名额,根据综测占比排名,此名额顺延至23法学1班李帅男同学、25法学3班王雨涵同学。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3日14: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院将严格按照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6735859,邮箱:245432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