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评审小组对情况了解再审议、学院资助认定小组审核,现将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2026-2027学年资助补充对象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30日下午14: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学院资助认定工作小组,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工作,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学院资助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4号楼法学院421室;奚老师;邮箱:27178983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