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资助标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分设两档,一档资助标准每生4900元/学年,二档资助标准每生31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
2.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5-2026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退役士兵只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2025年下达名额,法学院国家助学金一档27人,二档83人。
三、评审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今年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二)国家助学金初评学生名单,需经各班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初评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四、材料报送
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名单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3日16:30前以电子形式上报《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确保准确无误)。
联系人:那老师,联系方式:0571-86732309。
附件:
1.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手机端申请资助指南(国家助学金)
2.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