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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5-10-27 点击:

各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过“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或获评过“泰隆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20人,法学院本科生占有初评名额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学习优良、刻苦努力,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四、评选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同时保障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申请与初审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评审组成员学习项目申请及评选文件要求;

3.意向申报学生填写《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评,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

4.为扩大奖励和资助面,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原则上获得“浙农-阳光”等其他校级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

(二)复审

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候选人名单同步报送至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

(三)终评

学校和资方代表组织召开终评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答辩竞选(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11月3日11:00前提交初评材料,将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anslzh01@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法学院421办公室李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不予受理。

六、专属福利

1.“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泰隆银行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2.“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泰隆银行解释为准)。

3.“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七、其他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0571-86732955李老师咨询。

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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