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17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法学院2022级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文华创新学院数智法学班学生)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3、学业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至少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最低毕业总学分的85%,学生入学后所修读的所有成绩纳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前15%以内(分为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非诉法律实验班和数据法学实验班纳入法学专业进行排名,不单独排名),无不及格记录,所有课程成绩均以首考成绩为准,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
4、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5、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 ,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四、推免名额
6人(法学专业5人、社会工作专业1人)
五、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申请时间是2025年8月24日--2025年8月27日下午4点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法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注: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或拍照转为电子版插入,所有电子版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打包发送到邮箱:
tongli223@163.com,逾时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初审、考察。若报名人数超过选拔的要求人数,学院会按综合测评分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1:0.5的比例确定候补学生名单。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学业成绩排序。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学业成绩也相同,则采用面试方式决定人选。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具体加分见《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公示
法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法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法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学院纪委全程监督,设立投诉渠道,如出现违纪行为会即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胡老师0571-86735859
电子邮箱:hzhuzhe@zufe.edu.cn
2、学生签署《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诚信承诺书”部分,若擅自放弃“待录取”资格,将以不诚信记入个人档案。
3、《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到的取消推免生资格的情况请学生提前了解。
六、联系方式
学业成绩有疑问的请联系:童老师0571-86735748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有疑问请联系:董老师0571-86735892
奚老师0571-86735765
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