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学院研究起草了《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
为确保《细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请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送至【947980529@qq.com】,邮件主题注明“综合测评细则意见反馈+姓名”。
线下提交:将书面意见递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4-421)】,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7:00。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