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评审小组审议、学院资助认定小组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第四批)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8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学院资助认定工作小组,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工作,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学院资助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4号楼法学院421室;电话:0571-86732309,那老师;邮箱:7188434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