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内地高校新疆籍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新疆学生本学期资助实际情况和学习成绩等,并经院评审小组商讨确定资助(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月7日16:00前实名反馈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4号楼法学院421室;电话:0571-86735765,董老师;邮箱:dzb2020@zufe.edu.cn。
附:法学院新疆籍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阿卜杜术库尔·阿卜力克木;艾拉努尔·亚森;麦热哈巴克孜·赛依杜拉;木巴热克·买买提;买热巴·吐尔迪;阿布都沙拉木江·玉斯甫;依再提古丽·依马尔;叶尔沙纳提·坎吉汗;海纳尔·赛勒克;阿地拉·斯刚旦;沙依旦·肖开提;迪力达尔·吾斯曼。
法学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