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众合教育”奖学金评定条件和管理办法》,通过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经学院评审小组研究评定,决定授予以下同学 “法考优秀个人”、“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众合教育”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法考优秀个人(按照分数排名):
唐坤、黄子瀚、李政玮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霍婧媛、周明铭、郑雨清、陈思彤、葛启艳、强晋、薛迪心、周心雨
公示期:2020年12月16日到2020年12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办反映。(电话:86735765,王老师)
特此公告!
法学院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