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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2-27 点击:

学生各班: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升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广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自主钻研的积极性,结合法学院实际,特特面向我院学生实施“科研创新项目”。

一、学生科研创新工作指导思想

以专业学习为核心内容,以学生科研创新项目为载体,以专业教师为指导老师,在师生间建立起一种相对固定和连续的导学关系,导师全程参与学生科研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科研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提升学习兴趣,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要。

二、实施原则

1.“科研创新项目”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实施项目过程、自主完成项目总结等工作,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2.坚持自由申请、公开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旨在为学生提供锻炼平台,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构筑我院专业培养与科技创新共赢的格局。

二、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李占荣、朱丹

副组长:陈伟、李伟、童志锋

成员:姚秀芬、赵聪、王龙辉、童莉、陈言序

三、立项要求

1.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团队由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组成,其中负责人1名(必须为我院本科生),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每个项目需有指导教师1名。

 2.学生科研项目周期:一年。

3.已经获得学校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如弄虚作假,则予以取消。

四、立项范围及结题形式

立项申报范围:科研创新、创意设计、创新创业、调研服务。

结题形式:科研论文、发明制作、项目总结、调研报告。

五、实施程序

 1.学生科研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立项。学生根据要求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指导老师签字后,于3月15日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学生工作421办公室,电子稿一并发送至:1073644617qq.com。

    联系人:赵老师86735765、厉同学693692

(2)学院评选。学院将组织专家召开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会,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推广性确定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3)过程管理。学院将于每年7月左右组织中期检查,次年1月初进行结题答辩。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院有权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2.学生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获立项的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元/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参与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老师不使用学生项目经费。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资助50%,结项验收后再拨付50%。

  3.学生科研项目奖励

(1)学生科研项目入围校挑战杯竞赛、新苗计划立项、入围校创新创业大赛,学院将按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奖励。

(2)学生科研成果荣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院将按照当年奖项设置及相关奖励,按学校奖励的1:0.5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六、其他说明

1.在学生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本方法自2017年2月24日试行,由学院学生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4.学院将汇总编印法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集,通过科研论文、发明制作、项目总结、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展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科研水平、增长创新创业能力、促进综合素质提升。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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