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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1-10 点击:

各位同学、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为建设“双一流”财大做出积极的贡献。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美丽财大,追寻最美青春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

    三、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大的成绩,并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励志勤学、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青年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至少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参评青年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5.参评青年教职工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一定成绩,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三步进行:

    1、第一阶段(1月10日-2月21日)

    各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择优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十佳青年”候选人。各学院团委可以根据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励志勤学类、文体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各推荐1名学生。教工团总支推荐4位青年教工,研工部负责推荐4位研究生。

    2、第二阶段(2月21-3月1日)

    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个正式候选人,对已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

    3、第三阶段(3月2日)

    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事迹介绍(一般由本人演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本届“十佳青年”获得者。

    五、评选规则

    本次评比采用10分制,参评人员得分由网络投票得分10%、现场评委评分70%、现场学生代表打分20%三部分组成,具体规则如下:综合得分=网络投票得分(得票数最多者计10分,第二名计9分,依次递减,下同)×0.1+评委评分(百分制)×0.1×0.7+学生代表打分(百分制)×0.1×0.2。

 

    六、组织实施

    1.自接到通知后,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中受教育;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是本学院或本部门成绩最优异、工作最突出的优秀青年;

    3.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认真考察,征求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

    4.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为(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工作、学习成绩,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另准备形象清晰的照片一张,反映个人风格简况一份(100字左右);

    5.申请材料电子稿需于2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1992966282@qq.com,纸质材料(汇总表一份,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请于2月19日16:00前交于法学院团委办公室(4号楼419办公室),逾期视同弃权处理,联系人:赵聪,86735765。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候选人汇总表

    2.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

法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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